大陸相親結婚八天行程表
第一天 出發(松山機場、桃園機場、小港機場)
第二天 相親(交往、了解)
第三天 相親(交往、了解)
第四天 相親成功者,向女方提親
第五天 辦理結婚各項手續(民政局註冊婚姻、三代無血緣證明。)
第六天 辦理結婚手續完成。2.舉行婚宴 3.男女雙方成為合法夫妻 4.新婚之夜
第七天 回娘家拜訪女方家庭
第八天 男方回台灣(女方送機,繼續申辦手續,等待面談)
依個人實際需要可以調整。
需辦證件:
護
照:1.退伍令(滿40歲以上免)2. 身分證正本 3.相片2張(2吋半身彩色)
台胞證:1.護照 2. 身份證影本 3.相片二張(彩色)
單身證明:1.戶籍謄本5份(個人) 2.身份證正本
到地方法院公證處申領(或民間公證人申領)
護照、台胞證、身份證、單身證明,需帶至大陸。
赴大陸結婚辦理“結婚手續”流程表
(一)在台灣:
1.赴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(或民間公證人申領)「單身證明」。
(攜帶本人身份證、印章至戶政事務所申請“戶籍謄本5份個人,離婚者另申請“離婚協議書”5 份,喪偶者申請"死亡證明書5
份"。→至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公証處辦理"單身証明"。→告知法院公証員欲前往大陸結婚之省份,並註明在單身証明上。)
2.離婚者攜帶「離婚協議書」原件,喪偶者攜帶「死亡證明書」原件。
3.若原件遺失,需登報聲明並將報紙附於「單身證明」中,一同公證。
護照、台胞證、身份證、單身證明、需帶至大陸。
(二)到達大陸後:
1.民政局申領「結婚證」。
2.公證處申領「公證書」。
3.取得「結婚證」及「公證書」後,男女雙方即是合法夫妻。
(三)回台灣後
1.向「海基會」申請公證書驗證。
2.向「移民署入出境管理局」申請面談。
3.大陸配偶先接受面談,通過者核發入出境許可證。
4.大陸配偶於入境機場接受面談,通過者在入出境許可證加蓋"通過面談"章戳。
5.憑證「公證書」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。
6.大陸配偶至公立醫院身體檢查。
7. 向「移民署」申請大陸配偶依親居留證。
全部手續完成,約三個月,新娘即可入台。
(但若因移民署境管局面談而延誤時間,則不在此限)
本公司在廣西、海南、湖南、福建等城市約有數百位佳麗可供相親聯誼。
佳麗來源:本公司在大陸聘有數拾名工作人員,透過各種管道蒐集而來,再經由:
1.家庭訪問、身家調查。2. 工作單位訪察後,再正式採用,保證單純、質佳。
本公司依男方條件及要求,篩選數十位符合男方要求之女子安排見面相親聯誼。
一趟大陸8天,就可結婚成功,完成大陸所有結婚手續。男方回台後,約三個月,女方即可入台團聚。
選擇老婆方法
1. 身體健康很重要,不要以漂亮為主。
2.
注重基因遺傳,聰明很重要。
3. 不要選擇太年輕,年輕不懂事。
4. 兩人年齡不要懸殊太大,2 ~ 20歲為宜。
5. 婚姻是三分緣分與抉擇,七分靠努力與經營。
6. 婚姻快樂無窮,獨身毫無樂趣。
7.
氣質上、生活方式、知識水準、性格上門當戶對最好。
8.
婚姻生活是半睜眼、半閉眼,天下無十全十美的男女。
9. 婚姻如一條空船,靠愛情與子女壓船。
10.選擇一個稱心如意配偶,就能百年好合,幸福快樂。
11.婚姻是青春的結束,人生的開始。
12.男子無妻家無主,女子無夫室無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