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陸配列十大歧視 盼公平對待--
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,為大陸配偶發聲,希望政府公平對待陸配。(中評社 張啟芳攝)
中評社高雄3月8日電(記者 張啟芳)高雄市有大陸配偶3萬7千多人,是最大新移民。以大陸配偶為主所成立的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今天慶祝3月8日婦女節,高喊“公平對待新移民、兩性平權第一步”,並列出十大歧視,希望政府公平對待。
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下午在高雄市新移民家庭服務中心舉辦“新移民婦女自立自強經驗分享座談會”,陸配60多人、外籍配偶20多人與會共同分享經驗,包括勞動人權協會、高雄市勞動事務服務協會、移民署高雄站、高雄市社會局、法律諮詢顧問、心理諮詢顧問等代表也出席座談。
會中,陸配提出的十大歧視包括,
一、陸配結婚6年後才能取得身分證(外配4年)。
二、申請入境需面談(東南亞也要、但其他國籍外配免)。
三、長期居留每年限額1.5萬人(外配無此限)。
四、申請居留、定居需有保證人(外配無此限)。
五、陸配前婚(或未婚)若有子女只能有限度收養(外配無此限)。
六、設籍後滿10年始能擔任公職(外配入籍後即可擔任11職等以下公職)。
七、陸配高等學歷不被承認,影響就學、就業(外配無此限)。
八、陸配犯任何輕罪可能被迫離境(外配1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故意犯罪者,才會遭廢止居留權)。
九、陸配難取得不動產(外配無此限)。
十、陸配無法加入工會(外配無此限)。
本身也是陸配的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理事長湛秀英說,除了在異鄉生活中出現的觀念差距外,還有社會性的差別歧視與政治性的法令規約,甚至是家庭暴力陰影,都影響新移民家庭幸福。
協會常務理事、勞動人權協會總幹事王武郎則表示,台灣有30萬名居於弱勢陸配新移民女性,新移民被台灣認為是底層,尤其陸配權益不被政府重視,在兩岸逐漸和解下,兩岸政府對陸配在台灣問題也應該多加重視。
根據移民署高雄站統計,高雄市外配共有5萬3千多人,其中陸配3萬7千多人,其次為東南亞的越南9千8百多人。 |